2015年,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和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语言文字规划纲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教育综合改革提出的新要求,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提高全市人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服务教育现代化,服务文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贯彻语言文字法规,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继续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重庆市《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开展重庆市《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推动行业和区县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依法管理,推进相关部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的综合执法机制,在全市树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治意识和规范意识。
召开2015年语言文字年度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和规划纲要》,启动《重庆市语言文字‘十三五’专项规划》拟制工作。继续推进三类区县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彭水县、秀山县、巫溪县、城口县等4个县的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市级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促进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向乡镇、街道和农村延伸。加强对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广播影视、报刊、网络及新闻媒体、公共服务领域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监管系统。
二、发挥语言文字工作的优势作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好语言文字工作在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创新形式做好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推进工作。
1.积极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提升我市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2.继续开展重庆市第二届中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激发广大学生学习和应用语言文字的热情,带动社会各方面自觉书写规范汉字。
3.开展首届重庆市大学生成语大赛活动,提升在校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推动社会层面学习和传承中华优秀文化。
4.务实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进校园活动,举办“重庆市大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诵读展示活动”。
5.联合重庆市书协继续举办“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让更多的学生喜爱书法艺术,使更多的校园充满书香。
三、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力度,全面提升规范用语用字水平
1.精心组织开展第18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推普活动重点向少数民族、农村、边远地区转移,对农村、贫困地区推普下乡活动给予支持,进一步扩大推普周活动影响力,拓宽途径,创新载体,使推普工作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进一步健全、落实推普活动的长效机制。
2.积极开展第四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申报工作。在搞好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基础上,择优评选上报。各地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好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工作。
3.开展第二批国家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评创工作,推进学校特色发展。
4.加强对社会用字用语的监督,积极开展第三届“全市大中小学生‘啄木鸟’行动”,形成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培训测试力度,不断提高市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1.开展《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等系列标准、规范的培训,促进用字用语更加规范。
2.进一步规范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管理工作。开展测试员业务培训及测试质量监测。启动区域性重点测试站的建设工作。抓好普通话培训、测试、复审、巡考等工作。
3.继续推进“送规范语言文字培训下区县”工作,促进基层语言文字工作更具活力。
五、强化地方语言文化保护,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
启动“国家有声数据库――重庆库”科研建设工作,委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组织专家学者,认真做好方言文化的保护工作,带动市级语言文字相关课题研究取得新成效。
六、加强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提升语言文字管理水平
加强和改进全市语言文字网站平台建设,做好整体设计更新、栏目开发,并投入试运行。形成以市教委门户网站、市语言文字网为龙头,链接各地、高校、行业语委工作网,形成功能完备的网络系统,实现语言文字工作信息化。进一步完善各区县、各高校、各行业系统的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语言文字应用专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与诵读专家”“规范汉字书写专家”库的建设工作。完成普通话培训网上报名、成绩网上查询的系统开发。
七、建立语言文字工作清单制度,促进语言文字规范管理
通过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全面公开语言文字工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职能、管理办法、工作内容和程序,扩大基层教育学校的知情权,让语言文字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公开透明,廉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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