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突出重点,务实推进,狠抓落实,不断提升我市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努力推动重庆语言文字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
要深刻认识语言文字事业在实现教育现代化,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工作在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中的重要地位作用。不断创新语言文字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更加充满活力;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强化语言文字重点领域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全市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提高;精心开展第17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推动各行各业依法普及推广语言文字工作,努力提升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各级语委要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语言文字规范纲要》为重要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转变作风,面向基层,服务社会,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切实增强抓好语言文字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推进重庆市语言文字事业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做出新的贡献。
二、认真贯彻《通用规范汉字表》,举办“重庆市第一届中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
国务院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是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的重要规范。市教委、市语委将在全市举办系列专题培训,贯彻落实《通用规范汉字表》。在此基础上,全市积极组队参加第二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举办“重庆市第一届中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标准,分校级、区县级、市级三级开展中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激发广大师生学习、使用规范汉字的热情,提升师生规范用语用字水平。
三、开展全市规范化用语用字执法检查,举办“重庆市第二届规范用语用字‘啄木鸟’行动”
积极争取市人大支持,开展全市规范化用语用字执法检查,举办“重庆市第二届规范用语用字‘啄木鸟’行动”。主要对名称牌、标牌、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公文、印章、报刊、影视作品、网站及舞台演出中出现的印刷体名称、出版物、票据、宣传材料等用字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广播电台电视台工作人员在面对公众的会议或采访、主持、播音中用语情况、校园用语情况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等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用语情况。
四、深入推进三类区县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根据国家要求和市里统一安排,深入推进我市余下6个县的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组织专家对奉节县、巫山县、秀山县等3个县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验收;对已达到规定要求的区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开展复查。
五、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启动第4批国家级、第5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工作。以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通过组织书法家进校园,以理论讲座、技法示范、临帖指导、习作点评、作品展示、师资培训、课堂建设等为主要活动内容的方式进行实地指导,提升师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和学校书法教育水平。支持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学校开展示范校创建工作。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试点工作。
六、加强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站管理,强化普通话水平测试质量监测
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重庆市语言文字智能培训测试站管理办法(试行)》等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站管理。规范新建测试站验收工作,对已正式运行的测试站开展复查。加强测试工作的巡查,严格执行复审制度,对各测试站测试任务进行比例复审。严厉查处测试违规、舞弊行为。
切实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测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完成全市测试员普查工作。聘请测试工作视导员。开展测试员业务培训及测试质量监测。开展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培训及认定工作。做好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备选工作。
七、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创新,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进中考试点工作
探索中小学生普通话、英语听说水平等级智能测试,协助有关处室开展英语听说水平测试进中考、高考。配合国家拟写中小学普通话等级智能测试标准。探索英语听说水平等级智能测试标准。
依托现有测试技术,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运用,落实语文教学大纲关于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的要求,开展中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进中考的试点工作。
八、切实加强语委办信息化建设工作
加强和改进全市语言文字网站平台建设,做好整体设计更新、栏目开发,形成以市教委门户网站、市语言文字网为龙头,链接各地、高校、行业语委工作网,形成功能完备的网络系统。完善各区县,各高校,各行业系统的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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