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给学生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成长空间,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满足部分新生重新选择专业的需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转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发〔2019〕11号)、《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对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转专业工作是一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此项工作。
(二)学校对转专业工作实行宏观调控,统筹安排。各学院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转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发〔2019〕11号)、《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做好本学院转专业工作。
二、转专业条件
具有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籍的2025级在校生(不含中职直升学生)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或专长,经转入二级学院考核,转入该专业能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或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入学后因某种疾病或生理原因,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
3.因参与创业或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在入学或复学后需转入与创业或服役相关专业学习;
4.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办,导致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的学生在入学或复学时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5.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变化或学校专业发展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学校可以适当调整学生的专业;学校调整专业时,原专业学生可以自愿申请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学习;
6.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以及国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规定的其他可转专业的情况。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状态的;自愿退学或应予退学尚未取消学籍的;
3.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4.不同类别、学科跨度较大,不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
5.不满足拟转入专业学习的其他条件的;
6.申请再次转专业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8.国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
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应依据个人情况慎重考虑,到辅导员处查询自己所属科类,并根据专业科类对照表(详见附件1)查看本人科类和想转的专业是否满足“同属一个科类”的要求。并于12月15日前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至“学生签字处”,辅导员老师将申请表收齐,于12月17日下午17:00点前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电子版《转专业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
(二)二级学院及校企合作企业审批
对于申请转出学生:二级学院及校企合作企业根据转专业工作要求和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批,完成《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转出学院意见”一栏;而后二级学院办公室将学生申请表按学生拟转入学院分类,于12月19日下午17:00点前统一交接给拟转入学院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办公室及联系电话见附件5)。
对于申请转入学生:二级学院办公室收到《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后,完成“转入学院意见”一栏,以及《2025级学生转专业汇总表》(附件4),并于12月23日17:00前将以上两项纸质材料(附件4还需电子版)提交至教学部B520高老师处。
(三)学校审批
教学部整理出所有转专业名单,再次统一进行审批,完成将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在教育部学信网备案,完成学信网备案的学生方可完成转专业。
(四)学生交接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仍须参加原专业当前学期的教育教学活动。
2.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于本学期期末放假前完成报到及入院各项手续,转出学院与转入学院务必做好学生交接工作。
3.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学籍信息将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由教学部编入相应专业、班级管理,其档案和学生管理由转出学院向接收学院交接。
4.学校为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制作《转专业确认通知书》,第二个学期教学部下发至二级学院办公室,学生持《转专业确认通知书》到财务部办理专业学费补(退)缴工作,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参与教学活动,获得的有效成绩记入新专业,不需重新修读,未通过的课程需要补考。手续完成后学生将《转专业确认通知书》交回转入二级学院办公室,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回教学部B520高老师处。
四、相关情况说明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按时完成相应阶段任务。
(二)学生应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征求监护人的意见,并对转入新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压力有充分认识。学校转专业公示结束后,不得撤回转专业申请,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三)各二级学院及辅导员老师务必将此通知要求传到至每位学生,凡因个人原因错过转专业规定时限,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附件:
教学部
2025年12月2日
上一篇: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教学部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拟选用教材结果公示
下一篇:关于岗位实习单位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