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2023年5月,教学部和初等教育学院对在籍不在校学生情况进行了清查。经核实确认,曾祥英等41名学生未经请假又无正当理由,擅自离校连续两周及以上且一学期累计旷课超过90课时。根据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三十二条“①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达一个月或90课时以上;②未经请假又无正当理由,擅自离校连续两周及以上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学校可视其自动退学”的规定,经2023年6月27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给予曾祥英等41名学生自动退学并注销学籍处理。
若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若有异议,可在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公告。
附件:
教 学 部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