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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5-09-29 00:00

校内各部门:

为展示近年我市职业教育科研的优秀成果,推选出我市优秀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参加全国评奖,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决定举办20102015年度“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请各部门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评选活动依据《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科研管理办法》和参照《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评成果范围、类型及形式

20106月至20155月期间完成或发表的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参评。成果形式主要是通过立项单位评审鉴定的研究报告(含各类课题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推广报告等)、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各类教材教案、音像制品、教学课件等成果不列入本次参评范围。凡已在往届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 “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凡已在往届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参与评奖,也不再参加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组织的评奖)。成果按决策咨询类、理论创新类、实验推广类三种类型分类申报。

三、参评成果申报条件

 参评成果应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相一致;应体现创新性,在职业教育政策研究、理论研究、实践研究等方面有所突破,在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和为地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咨询与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参评成果应为已完成的成果,包括:

――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部门、省级职教学会批准立项的课题成果;

――省级以上党政领导部门委托的决策咨询课题成果;

――地方行业学会、科研机构受理申报立项的研究课题成果;

――其他各级各类(包括自选)经政府部门或行业系统等权威机构特别推荐或采纳应用的研究课题和相关成果。

四、奖项设置和颁奖

本次“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将根据参评成果的三种类型按一定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另设组织奖若干,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将择时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个人及单位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牌。

五、申报流程

请申请人填报申请表(附件1),连同成果材料(一式两份)于63017:00前提交到教学部,逾期不再受理。同一人署名的参评成果仅限一项,每项申报项目缴纳评审费200元。

联系人:肖后全  电话:49633927   15023760630

 

附件:重庆市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教学部

20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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