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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5-09-29 00:00

校内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渝高学会发20158号),我校开始开展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课题学术地位

根据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与重庆市教委教研教改课题、人文社科项目、科学技术研究课题具有同等学术地位。

二、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全国和重庆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实际,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和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项目研究,培育重庆特色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为建设西部教育高地提供决策参考,为高等教育改革创新、提升质量、特色办学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

三、立项要求

1.课题申报要坚持问题导向,与本地区、本校、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相结合,确保课题研究成果的指导参考性;要重视以创新为重点的基础研究,加强基于证据的决策研究,强化以标准和模式为主导的实践研究,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和方向性,力求课题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实践价值和学术水准。

2.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宁缺勿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3.实行切块评审,兼顾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不同层次。申报指南(附件1)中专设高职教育研究选题,仅限高职院校申报参考。

四、课题资助与经费配套

1.重大课题20000-50000项,委托课题10000-20000项,重点课题5000项,一般课题2000项。

2.课题所在单位根据自身条件按学会资助经费的数额,以不低于1:1的标准配套资助。

五、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可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15-2016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的选题要求和范围,结合我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以及本学校、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确定课题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

2.学会课题申报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工作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条件的须有2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校内外不限)书面推荐;重点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额申报1项,已主持有2013-2014学会课题者须完成前一课题的研究任务并结题后方能申报2015-2016年度学会课题。

4.已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的高教课题立项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不得再次申报学会课题。

5.研究队伍结构合理,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6.具备较好的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内容属实,学术思想和研究方法创新,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合理可行,预期研究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六、研究周期

2015-2016年重庆市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原则上,获准立项的课题要在20171231日前结题。

七、申报工作

请各部门积极组织申报,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完成《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于830号前将电子版提交到教学部,逾期不予受理。

教学部组织对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审核和评审,择优报送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

联系人:肖后全  电话:49633927  QQ1580269791

 

附件:1.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20152016年度)

      2.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教学部

20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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